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察组于3月29日至5月15日对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委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治巡察、强化*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对象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委*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的理论路线方针*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情况、*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9号食为先大酒店1219室;
(二)意见信箱: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合肥供水集团大院五号楼一楼西侧、巢湖市东风西路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东北侧、肥西县巢湖路80号肥西自来水有限公司职工食堂东侧、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大杨产业园双水路10号三欣市*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东侧应急出口、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9号食为先大酒店正门南侧。
(三)电子邮箱:xc18156073300@163.com;
(四)专门值班电话:181560733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九巡察组
2021年3月29日